受三门峡市中医院的委托,就三门峡市中医院智能电视电话系统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三门峡市中医院智能电视电话系统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DZ(2025)0027。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服务内容:三门峡市中医院电视电话系统建设及其所伴随的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5、预算金额(最高限价):49万元。
6、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7、服务期限:3年。
8、服务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
9、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其中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本项目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同一法人单位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分支机构须提供所属法人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其机构负责人视同为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允许使用所属法人单位的相关资料进行投标,须出具相关授权书);
3、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内容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5、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企业自行承诺的无行贿犯罪承诺书,查询<承诺>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供应商须自行出具承诺书);
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关于“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信用中国关于“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关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截图要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
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政策;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签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2)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4月9日17时30分止(国家规定上班时间)。
2、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磋商)时间:2025年4月15日15时整;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手 机:130-2123-4884
邮 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