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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安街道北部农田引水灌溉配套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31 浏览次数:12

本项目乐安街道北部农田引水灌溉配套提升项目,采购人为广饶县乐安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磋商。

一、工程概况

项目编号:HCHYZB-2025-006#

工程名称:乐安街道北部农田引水灌溉配套提升项目

磋商范围: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计划投资:总投资约53.60万元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工程地点:广饶县境内

二、项目磋商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持有省级(含)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项目经理已承担一个及以上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磋商。供应商在参加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磋商时,应对磋商项目经理在建项目情况进行说明,并提交承诺书,采购人将对成交供应商项目经理在建情况进行核实;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持有省级(含)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供应商所报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一人一岗,不得兼职;企业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不得担任本项目的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

供应商所报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被更换后超过6个月且已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须在成交后成交结果公告结束之日前提供采购人出具的经监督管理部门和采购人盖章的变更证明材料或能体现已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确认变更内容的原中标(成交)通知书,未提供的取消成交资格并按弄虚作假处理。

3、供应商必须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磋商。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磋商。凡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磋商。

4、供应商须提供本单位为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施工员1人、质检(量)员1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指能体现供应商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供应商单位名称),供应商须同时提供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公章的花名册;若供应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未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供应商须提供体现供应商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注册地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若供应商拟投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保险缴纳隶属上级行政事业主管部门的,由上级行政事业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且附相应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资料。

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为供应商参与本磋商前近六个月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资料。

5、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供应商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其省级分网现场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4月1日8时30分至2025年4月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有效报名期限内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到进行现场报名。

供应商现场报名时必须提供企业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体现“不良行为”一栏的网络截图、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证书、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体现“不良行为”一栏的网络截图打印页、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后审为准。  

3、售价: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5年4月16日8时30分至2025年4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五、磋商时间:2025年4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手  机:130-2123-4884

邮  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