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居家养老床位建设及上门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 磋商条件
弥勒市居家养老床位建设及上门服务项目已由经红财社发〔2024〕176号及民政局党组2025年第4次会议批准,项目业主为“弥勒市民政局 ”,资金来源为红河州福利彩票公益金(专项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受“ 弥勒市民政局”的委托,现对该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各潜在申请人提出磋商申请。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弥勒市居家养老床位建设及上门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YNZR-CS-ML20250328;
3.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预算金额(万元):40;
5.资金来源:红河州福利彩票公益金(专项资金),已落实;
6.采购需求:通过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面向全市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高龄老年人建设80张居家养老床位、提供2400人次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创建县域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创新试点,不断提升老年人幸福感、获得感。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7.服务期限:从与老年人家庭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计算,连续提供6个月以上的服务。
8. 服务地点:弥勒市;
9.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现行行业质量规范和标准,符合采购人需求。
三、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三证合一的有效营业执照或经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经营范围能够满足本次采购需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近三年(2022-2024)任意一年经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磋商申请人如果是新成立不足1年的企业,提供情况说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则按实际成立至今的月份提供会计报表;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3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完税证明及2024年3月至今任意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及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企业,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信誉要求:近三年(2022年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磋商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 (含发布当日) 的网页查询结果打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书面声明。最终以本项目开标当天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的结果为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 资格要求:磋商申请人须为依法设立或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企业或社会组织,必须提供证明材料。
7.其它要求: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②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③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④根据《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意见》(财综[2016]53号)的规定,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申请;
9.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03月31日至2025年04月07日,每日08:30时至11:30时、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下同)。
2.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请于文件获取时间,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报名手续。
磋商文件售价:¥50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磋商申请文件的递交
1.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磋商申请人递交申请文件时必须提交的资料详见磋商文件扉页“注意事项”,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竞争性磋商会议
磋商会议时间:同磋商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磋商会议地点:同磋商申请文件提交地点;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