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视频系统招标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银川分行新营业办公用房音视频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新营业办公用房音视频系统采购项目已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审议批准实施,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新营业办公用房音视频系统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JYZX-ZB-NX-2025-00012
2.3 招标内容及要求: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新营业办公用房音视频系统采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4 交货期: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供应商进行综合布线,装修工程竣工后并收到甲方正式通知起30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2.5 交货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内,具体交货地点甲方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2.6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850000.00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7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直接参与投标可不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但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文件);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 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 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对下列情形,采购人依法否决其投标资格,直至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且在有效期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 “经营异常名录”,且在有效期的;(2)被国家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或被一定期限内禁止参与新采购活动的(3)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供应商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注:需提供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3个网站截图或报告(以开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至 2025 年 4 月 9 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及购买公开招标文件,或直接将上述资料原件扫描后以电邮形式发送至邮箱进行报名登记,同时请发送开票信息文字版至上述邮箱(请注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否则将默认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招标代理公司在收到申请人标书费后 3 个工作日内将电子版公开招标文件发送至申请人邮箱。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5 年 4 月 18 日 9 时 00 分。
6.2 开标时间: 2025 年 4 月 18 日 9 时 00 分。
6.3 开标地点:宁夏银川市
6.4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注:报名前需从联系人处获取报名表
联系人:李工
电话:13681446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