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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孟津区朝阳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28 浏览次数:19

项目概况:

受洛阳市孟津区朝阳镇卫生院的委托,对洛阳市孟津区朝阳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DGC-2025-JC09

2、项目名称:洛阳市孟津区朝阳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90000.00元

最高限价:290000.00元

序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洛阳市孟津区朝阳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90000.00 290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本项目主要内容为:洛阳市孟津区朝阳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详见采购清单。

5.2、采购范围:所采购货物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软件升级、售后保修及相关伴随服务等;

5.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4、交货期:自采购人指定之日起30日历天

5.5、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包

5.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现行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2.2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

2.3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应提供符合招标范围且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应提供符合招标范围且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注:所投附属产品为医疗器械的均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非医疗器械的可不提供。)

3.3、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磋商文件第七章)。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3月31日至2025年04月07日,每日8:30-12:00,13: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①现场获取:领取时需携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审査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1套,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是清晰、完整的,供应商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②邮箱获取:上述资料仅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邮件标题为XX项目报名资料+XX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后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审核。

3.磋商文件资料费:每份售价3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5年04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手  机:130-2123-4884

邮  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