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外聘法律顾问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云南省 2025-03-28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外聘法律顾问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年):20.00
最高限价(万元/年):20.00
服务内容:基本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及个案代理专项服务
序号
服务项目
最高限价(万元/年)
其他说明
备注
1
基本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10
2
个案代理专项服务
10
昭通市内最高限价6000元/个
即同一年度内承办的个案累计收费不得超过10万元,累计收费超过10万元的,按10万元支付;未超过10万元的,根据个案统计数量据实支付。
昭通市外最高限价8000元/个
采购需求:
1.积极参与医院法治化建设,提高医院依法决策、依法执业、依法管理水平,协助医院打造滇东北地区法治医院示范标杆。
2.协助医院处理日常法律事务,进一步规范医院的各项日常管理行为
3.针对医院重大决策事项,从法律层面进行论证,提供相应法律依据,提出可行法律意见。
4.协助医院起草、修改、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合同以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书,并对医院草拟的上述相关法律事务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法律意见。
5.协助医院做好普法教育和相关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培训。
6.协助医院法律事务部门做好有关涉法事宜的协调解决,配合做好医院在管理过程中的各项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审查、风险控制、医疗纠纷处置、投诉处理、舆论处置、危机公关等。
7.为医院在中国境内外的重大对外投资项目、融资项目、合作项目、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提供法律分析意见和政策参考意见,参与协商谈判、起草有关法律文件和法律风险控制。
8.代理医院参与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各类案件。
9.协助医院做好其他法律事务。
服务期限:3年,一采三年(第一年),合同一年一考核一签订。服务过程中,因中标人不履行合同或有严重违约行为,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合同期满,中标人无违约情形,服务满足采购人需求且经采购人根据《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外聘法律顾问考核办法》考核合格的,可续签下一年度合作协议。若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执行。
响应时限:接到医院服务需求后,须在医院规定的时间内快速响应。
服务地点: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不得分包、转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 4)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对所投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外聘法律顾问采购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从事法律服务的单位,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及相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的有效的年检合格证明,在昭通市昭阳区具有常驻机构或办公场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及长期履约能力。(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及承诺书)
(2)2020年至今,供应商以及拟提供服务的律师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行业处罚,无其他不良执业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磋商。提供相关书面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03-28 09:00至2025-04-03 17:00,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开启时间:2025-04-08 09:30(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4-08 09:30(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