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大沽口港区18号通用泊位仓库修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TJBHZB-2025-042)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港大沽口港区18号通用泊位仓库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85万元,招标人为天津临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钢结构厂房修,包含钢结构构件更换、钢结构除锈及防腐防火涂料涂刷、轴流风机更换、彩钢板更换等。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港大沽口港区18号通用泊位仓库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港大沽口港区18号通用泊位仓库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或事业单位,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4、(1)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若为一级注册建造师,需符合《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包括提供的建造师证书应为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需有本人签字且在使用有效期内等要求)],专业为建筑工程,应为本单位职工,须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
(2)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
上述人员具有投标单位出具的任命书并在其中对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年限加以承诺 企业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2024年12月-2025年02月)的社保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本单位或分公司为其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各投标单位需提供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股权关系证明文件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取相关证明材料;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7、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8、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开标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截图;如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与投标人提供不一致,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0、(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期内;(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3)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规定的其他被限制的范围;以上须
提供承诺书。
11、(1)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最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以成立时间开始计算或者投标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以上须提供承诺书。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及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24日08时30分到2025年03月28日17时00分
标文件售价为800元/本,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2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2日09时30分
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谷工
手 机:156-0004-7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