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金宇学校后勤管理服务供应商招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邀请
受海口市金宇学校委托,对海口市金宇学校后勤管理服务供应商招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海口市金宇学校后勤管理服务供应商招标采购项目
二、包号:项目本身
2.1 项目名称:海口市金宇学校后勤管理服务供应商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HNZB-CG-2025001;
2.3 采购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2.4 采购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 1501300.00元/年,最高限价为¥1501300.00元/年。超出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2.5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6服务质量:合格。
三、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四、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 “三证合一”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投标人资格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资格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4、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须提供投标人资格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5、信用查询: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投标人资格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投标人资格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投标人资格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五、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须知
5.1、请于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3月28日(上班时间早上9:00-12:00,下午14:30-17:30)由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法人到场,需提供法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5.2、标书售价
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4月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文件拒不接收。
七、磋商时间
磋商时间:2025年4月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八、投标人递交响应文件前,应提交人民币 0 元的磋商保证金。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5年4月1日9点00分。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经理
电 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