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高、中压钢管施工单位招标公告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高、中压钢管施工单位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CGAS-ZB-2025-01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高、中压钢管施工单位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私有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招标项目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高、中压钢管施工单位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高、中压钢管施工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高、中压钢管施工单位)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申请人 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 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压力管道GA1、GB1、GC1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 程项目经理近三年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至少一项燃气管道工程施工项目,在合同执行过 程中不允许更换。
3.3入围后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材料员、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资料员等需考取港华集团系统培训机构颁发的《燃气施工管理员》港华技术资质证方可上岗,且无在建工程。
3.4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业绩至少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3.5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 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 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 贿犯罪行为。
3.6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3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 良好的承诺书)。
3.7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20日09时00分到2025年03月26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公章):(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或电子证书;(4)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电子证书(5)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0日09时30分
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谷工
手 机:156-0004-7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