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中国工商银行吉林分行信用卡外呼营销项目,已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批准,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吉林分行信用卡外呼营销项目;
2.2项目编号:JLDY2025-013;
2.3预估金额:6000万元人民币(2025年5月31日至2027年5月31日);
2.4服务内容:外呼人员使用工商银行位于吉林省长春市的办公场地、行内系统及统一服务号码,按照工行业务流程开展外呼账单分期、普通消费转分期、现金分期、e分期、综合消费分期、专项分期等工商银行信用卡类业务;
2.5服务范围:吉林省;
2.6服务周期:2年(服务到位预估时间:本项目结果发布后50天内,服务人数及到岗时间以工商银行实际通知为准)。
2.7招标控制价:外呼分期业务基础分润比例(报价上限为17%)
2.8推荐入围供应商数量要求:入围1家主要供应商,1家备选供应商,当主要供应商合作期间出现未达到我行服务标准、违反有关规定、后评价分数达不到60分等情况时,终止其合作,并启用备选供应商。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在4家以上(含)时,入围1家主要、一家备选;少于4家时,重新组织招标。
2.9招标人不承诺在入围期内授予实际采购数量。招标人保留服务期内,根据招标人对入围供应商的管理制度,终止与入围供应商合作的权利,且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入围后实际委托项目的终止以委托合同的约定为准;针对本次招标项目,招标单位对未入围的投标单位,不给予经济补偿,对备选入围但未承接项目的投标单位,不给予经济补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可提供外呼营销服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3.2公正性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3.3财务能力要求
3.3.1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经第三方审计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成立不足三年的,要求成立期间净利润不为负;
3.3.2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3.3.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4服务能力要求
供应商的服务体系应涵盖吉林工行辖内各分支机构所在区域;
3.5合法性及诚信要求
3.5.1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3.5.2在与工行的业务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没有违反工行相关规章制度的重大情形;
3.6其他要求
3.6.1能提供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6.2具有银行系统相关成功案例;投标人在过去三年(从2022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报名公告发布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必须拥有与银行业信用卡分期外呼营销相关的成功合作案例。应提交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分期外呼、账单分期营销、现金分期外呼营销等(催收案例除外);
3.6.3如实报告与工商银行离职人员和在职人员关联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
3.6.4供应商承诺入围后用工行账户进行资金结算。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3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
(3)被授权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15日9时30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手 机:130-2123-4884
邮 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