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城市运营发展有限公司云安防中心硬件采购及安装项目
天津城市运营发展有限公司云安防中心硬件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JTCY-ZC2025-HW-2)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城市运营发展有限公司云安防中心硬件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81.3491 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城市运营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城市运营发展有限公司云安防中心硬件采购及安装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建设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75 天内完成全部建设。(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质保期:自验收之日起 1 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质保期内,设施设备以及系统乙方要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保养,以确保其性能稳定,降低故障概率。设施设备因质量问题损坏,乙方应免费更换。设施设备若因质量问题出现故障,乙方需及时响应并免费维修,恢复其正常运行。当甲方要求乙方进行现场服务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4小时内迅速排维修人员到达现场。(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项目预算:2813491 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城市运营发展有限公司云安防中心硬件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城市运营发展有限公司云安防中心硬件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投标单位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单位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半年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单位须提供 2024 年 6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单位在参加招标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 3 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原件加盖公章。
6.投标单位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单位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单位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3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3 月 27 日 17 时 00 分
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的售价:1000 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4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 年 04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
七、其他
一、信用查询
根据投标当日(查询时间为资格审查过程中)“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严重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单位,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招标文件售价
(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 年 03 月 20 日至 2025 年 03 月 27 日,每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售价:1000 元。
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谷工
手 机:156-0004-7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