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滨经开区(示范区)7号安置小区建设项目过程造价服务采购公告
受洛阳国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就伊滨经开区(示范区)7号安置小区建设项目过程造价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磋商项目名称:伊滨经开区(示范区)7号安置小区建设项目过程造价服务
二、采购编号:LYZF-2025-07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银行贷款+自筹资金,?961700.00元,招标控制费率0.71‰,预算控制金额、招标控制费率为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与费率报价同比例下浮,报价高于(不含等于)预算控制金额和招标控制费率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四、磋商项目简要说明:
1、本次采购为一个包,为伊滨经开区(示范区)7号安置小区建设项目过程造价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最终审计完成止;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五、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企业采购。
六、合格供应商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职称,且在本单位注册,提供劳动合同;
3、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磋商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4、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
七、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及报名时间: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3月27日每天9:00-11:30,15:00-17:30(北京时间)(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八、获取磋商文件及报名方式:有意供应商请派代表携带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在代理机构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九、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磋商开启时间:2025年3月31日9时30分。
提示========================================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021234884
联系人:徐经理
电 话:15600047262
邮 箱:zbgsbj@163.C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