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宁江区临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HYJ-2025-005
项目名称:松原市宁江区临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30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30万元
采购需求:松原市宁江区临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供货并完成安装及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
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须具备有效的营
业执照,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
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3.3、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
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
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4、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
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
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5、财务要求:提供近一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6、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
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
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3月21日至 2025年3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
日除外 )
方式:凡有意参与者,携带以下原件及加盖公章(鲜章)复印件报名: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相关资质证书
(4)提供近一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5)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网站截图
售价: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3月3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3月3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