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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汕头市中心城区道路地名标志牌管理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20 浏览次数:13

受汕头市民政局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2025年汕头市中心城区道路地名标志牌管理维护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TZC250319STCG027J

二、项目名称:2025年汕头市中心城区道路地名标志牌管理维护项目

三、本项目预算金额:600,000.00元(含税)

四、项目内容及履行期限:

(一)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二)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五、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季度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声明函》)。

5.供应商承诺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声明函》)。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声明函》);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声明函》)。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供应商属于“信用中国”网站信息尚未覆盖的行业或单位(建议供应商先自行到该网站查询确认本行业或单位是否已被覆盖),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对自身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所导致的后果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4.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且领取了磋商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供《供应商声明函》)。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3月21日起至2025年3月27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二)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一式一份(复印件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经办人,须提供:

(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格式自拟)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如是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格式自拟)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手  机:130-2123-4884

邮  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