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经济开发区新区集中供热工程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工艺设备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白山经济开发区新区集中供热工程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工艺设备及安装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白山经济开发区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招标。白山经济开发区新区集中供热工程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工艺设备及安装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应到代理机构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4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JLYB-2025-CG-03
1.2 项目名称:白山经济开发区新区集中供热工程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工艺设备及安装工程
1.3?预算金额:37673947元
1.4 采购内容:采购2X46MW供热锅炉超低排放设备及其升级改造。
1.5?合同履行期限:供应商应在具备设备安装条件时,于2025年7月30日前安装完毕,具体安装时间由发包人通知。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企业不得转包或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的供应商。(1)单资质投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符合本项目要求,且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2)联合体资质投标:设备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符合本项目要求,安装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须为本单位相关专业人员,并须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月份社会保险证明资料。
3.3投标人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报告。
3.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3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13:30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以上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开票信息到代理机构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
3.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15日9时0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提示========================================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021234884
联系人:徐经理
电 话:15600047262
邮 箱:zbgsbj@163.C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