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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智能化管理系统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发布日期:2025-03-19 浏览次数:14

长春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智能化管理系统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20250227-FWO1-F)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智能化管理系统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7356127元,招标人为长春城投城镇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长春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智能化管理系统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智能化管理系统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智能化管理系统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具有有效 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服务本项目的能力。

(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列入被“中国执行信息 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 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 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5)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为2023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且加盖鲜 章)。

(6)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 同签署等过程,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办理。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法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署。;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18日09时00分到2025年03月24日16时00分

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9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5年04月09日09时30分

七、其他

项目名称:长春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智能化管理系统项目;

项目编号:20250227-FWO1-F;

预算金额:7356127元(不含税);

最高投标限价:7356127元(不含税);

包组划分:1个包;

服务内容:数字化平台、硬件采购及安装、弱电安装工程(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0个日历天完成并交付;

服务要求:优质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提示========================================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021234884

联系人:徐经理

电  话:15600047262

邮 箱:zbgsbj@163.C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