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区2025年玉米单产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清河区2025年玉米单产提升工程初步设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指定地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3月31日 9 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Y202503004
项目名称:清河区2025年玉米单产提升工程初步设计
包号:001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98000.00
最高限价(元):298000.00
采购需求:清河区2025年玉米单产提升工程初步设计(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或者水利行业乙级(设计行业资质)及以上或者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3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铁岭市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3月31日 9 点00分(北京时间)
六、开启
时间:2025年3月31日 9 点00分(北京时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九、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须如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份: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主体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经理
电 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