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长春工程学院小型维修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长春工程学院小型维修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招标代理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3月2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5年长春工程学院小型维修工程项目;
2.项目编号:JLFZ-2025-018;
3.项目地点:长春工程学院;
4.招标内容:按照学校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维修或抢修任务。
5.服务期限:2025年度;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7.入围家数:10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人员要求: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
2.投标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第二年至投标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标书内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5.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投标人的企业资质、配备人员等情况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并满足项目要求。
9.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唯一授权委托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其授权委托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3月25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6时30分,将以下资料(清晰可辨的加盖单位公章的PDF格式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邮箱获取采购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
(5)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6)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派授权委托人办理投标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注:邮件发出后请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核查资料的完整性,核查通过后需填写招标代理机构发送的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后方可递交招标文件费用,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3.有效供应商不足12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3月2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照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3月2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经理
电 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