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最新#建设街1566号建设副食商店(现林晟大厦)房屋租赁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建设街1566号建设副食商店(现林晟大厦)房屋租赁项目(二次),已由相关部门文件批准,招标人为长春市朝阳商业(集团)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建设街1566号建设副食商店(现林晟大厦)房屋租赁项目(二次)。
2标段:建设街1566号建设副食商店(现林晟大厦)21层房屋租赁项目(二次)
2.2 招标范围:建设街1566号建设副食商店(现林晟大厦)21层,21层房屋建筑面积1014平方米。
2.3 项目所在地点:长春市西安大路以南、建设街以东、青云街以西、西安大路胡同以北建设街1566号建设副食商店(现林晟大厦)21层。
2.4 租赁周期:招标成功后,中标之日起三年。
2.5 租金底价:28.647万元/年/标段,每年租金固定不变。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它组织或个人。
3.2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3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2年-至今)无行贿行为记录。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19日至2025年3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和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如投标人为自然人须提供承租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10日10: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手 机:130-2123-4884
邮 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