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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县2025年农用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18 浏览次数:21

红河县2025年农用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1.采购内容:

1.1采购条件

切实推进农用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处置,有效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和生产安全隐患,以前三年体系建设模式为基础,继续探索优化形成可推广、可复制、更适合红河县农用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成熟的管理模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农药管理条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受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的委托(以下简称“采购人”),对红河县2025年农用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本项目资金:已落实。诚邀符合本项目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2项目概况

1.2.1项目名称:红河县2025年农用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项目

1.2.2项目编号:HHMS-2025-010

1.2.3采购内容:创立一套农用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前期政府引导、后期现场参与的长效机制建立,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有效监管,详细内容及要求见下表: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具体分项 数量

1 回收信息化系统 废弃物回收监管平台 所有回收站数据监管 1

废弃物回收 回收点回收系数据收集

2 回收物资 回收袋及扎条 0.7m*1.2m。 3500套

横幅 5m 40套

3 回收点中心 仓库密封性好,无漏水漏雨情况。仓库台账记录完整。 1个

4 回收奖励与补贴 农户、回收点、第三方 塑料瓶,玻璃瓶,锡箔袋,肥料袋,农膜、套袋。 35t

回收站 5个

5 集中转运及无害化处理 回收点至仓库至处置厂 定期对各回收网点进行集中回收及处置 35t

合计: 伍拾肆万元整(¥540000.00元)

注:本项目不分标段,供应商需对采购内容进行整体报价响应,不得缺项漏项,否则作无效处理。

1.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1.2.5采购预算:540000.00元

1.2.6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一次验收评定合格且满足《红河县2025年农用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项目方案》相关要求。

1.2.7服务期限:2025年1月至12月

1.2.8回收范围及回收网点建设

沿用已建的36个回收站继续在全县开展回收工作,采取“现金收购、以物易物”的方式回收。对于长期没有回收量或回收量极少的回收站,后期项目实施过程中将进行取消或替换,优化回收流程,提升回收效率,降低回收成本,完成各项回收绩效工作。

1.3供应商资格要求

1.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情况说明);

1.3.1.3具备独立提供服务所必须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1.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纳税和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成立不足3个月的企业无需提供);

1.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3.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截图;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且处罚期限未满的,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截图;

1.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1时间:2025年03月17日至2025年03月21 日,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3.方式:现场获取;供应商须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下列报名资料至采购代理公司报名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需附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需附有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报名可不提供);

(4)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上述资料不全或者无效的,报名资料不予受理。

3.响应文件的递交

3.1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7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开启

4.1时间:2025年03月27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