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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招标!山东烟叶复烤有限公司沂水复烤厂仓储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17 浏览次数:9

3月招标!山东烟叶复烤有限公司沂水复烤厂仓储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临沂市

一、招标条件

受山东烟叶复烤有限公司沂水复烤厂委托,就山东烟叶复烤有限公司沂水复烤厂仓储设施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加。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招标人:山东烟叶复烤有限公司沂水复烤厂。 

2.项目名称:山东烟叶复烤有限公司沂水复烤厂仓储设施采购项目。

3.项目编号:

1)招标人编号:FYS-W-1-25-031;(2)招标代理机构编号:GLXM2025-010。

5.实施时间(合同履行期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月。

6.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1年。投标人可在不低于该基础上竞报。

7.实施地点:沂水复烤厂厂区内指定地点。

8.项目主要服务内容:仓储设施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9.项目预算:85.47万元(含税),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范围:

1.本项目划分标段:

2.本项目为国内公开招标。

3.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单位、其他组织。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3.能提供国家规定税率的可抵扣增值税发票;

4.自2022年3月1日至今未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5.中标人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分包,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本合同部分或全部的权利或义务的,应返还招标人所有支付的款项。若相关第三方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投标人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用、诉讼费用、律师费用、保全保险费用等;

6.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2)对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存在关联、利害、利益关系的不同公司等投标人均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3)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惩戒;“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和“天眼查”或“企查查”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8. 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9.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有要求提供“近3年”的资料,应为“自2022 0101日起至今”的资料(特殊注明时间的除外)。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线上报名形式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提供的报名资料经查验合格并交纳招标文件费用(视为投标报名成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发放招标文件给投标人。

2.在线报名

第一步:有意参加者请须保证将以下资料盖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

第二步:请将以下资料按顺序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要求图片清晰可辨)上传至报名邮箱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联系人:(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2)经具备资格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任意连续三年的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时间截止投标日前近半年以来);提供截止投标日前近半年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缓)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围标串标、重大违法、违纪行为以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承诺(格式自拟);(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有效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5)汇款证明截图

上述文件均需加盖公章。提交的申请资料证件的核验通过不代表资格审查的通过,资格审查是否合格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资格审查意见为准。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3月18日至2025年03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对未在获取时间内向招标公告指定邮箱发送报名邮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对其发售招标文件。

5.招标代理机构工作时间:每日上午08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6.费用:招标文件300元/份(标段),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7.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内容对投标人相关信息进行查询,仅对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8.投标人用于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和联系人不得随意更换(如有更换应及时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相关的澄清、修改、资料、通知等信息均通过此联系方式发送至投标人,逾期不予确认回复的均视为投标人已收到相关信息,若因登记的联系方式有误、通讯障碍、无人应答或未及时查阅等因素给投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8日13:30。

2.递交方式:现场纸质文件递交(同时另附密封的投标文件电子版)。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3.为了提高招标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招标人希望购买了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3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代理机构。

六、开标时间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谷工

 机:156-0004-7262

邮箱:guox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