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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公安局警察之家装修工程(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17 浏览次数:16

景洪市公安局警察之家装修工程(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HW202502-01。

2.项目名称:景洪市公安局警察之家装修工程(二次)。

4.预算金额:¥265903.26元(人民币贰拾陆万伍仟玖佰零叁元贰角陆分),具体以公布的招标控制价为准。

5.最高限价:¥265903.26元(人民币贰拾陆万伍仟玖佰零叁元贰角陆分),具体以公布的招标控制价为准。

6.采购需求:景洪市公安局警察之家装修工程,具体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7.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自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采购人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工期为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工。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机构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19〕5号)等文件精神,本项目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部分评审。小微企业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的具体评分标准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供应商提供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证明材料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 取 时 间:2025年03月18日至 2025年03月25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获取方式: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证件的彩色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2.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报名的无需提供法人身份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人报名的无需授权);

2.3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书;

3.竞争性磋商文件费:¥400.00元/份,售后不退。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5年03月28日09时00分;

2.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