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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租舍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服务

发布日期:2025-03-17 浏览次数:16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租舍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服务


1.磋商条件:

受弥勒市水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项目名称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租舍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服务商(以下简称:服务商)承担本项目,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磋商申请人提出磋商申请。

2.服务内容:

2.1服务地点:弥勒市租舍村。

2.2最高上限价:80万元。

2.3服务期限:120日历天内提交鉴定成果报告、组织专家进行成果评审验收,并通过审查。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管理办法等的要求。成果资料(电子版与纸质版)按上级行业部门要求提交。

2.5服务内容:对租舍水库大坝进行安全鉴定;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并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资格要求:磋商申请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部公布的可承担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的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人员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

(注: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4财务要求:磋商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注:2024年新成立的企业应提供成立以来企业内部的财务报表,此项不列入废标条件)。

3.5采购代理机构将于开标前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对磋商申请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磋商申请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对磋商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磋商文件的获取:

6.1各磋商申请人于2025年03月17日至2025年03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08:00至11:30,14: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持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等上述资料领取采购文件,以上资料收取后不再退还。除现场报名外,本项目还可接受网络报名,磋商申请人可将上述资料扫描为一个PDF格式文档发送至邮箱后联系我公司工作人员后以邮件方式获取采购文件。邮件中须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手机,并致电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信息确认。

6.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费用缴纳后需开具发票的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办理。

7.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7.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03月27日14:30前(北京时间)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