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7招标#黑山县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春防物资采购项目
黑山县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春防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黑山县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春防物资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3月7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0224001
项目名称:黑山县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春防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人民币215,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215,000.00元
采购需求:防护服、一次性胶皮手套、鞋套、一次性口罩、一次性注射器、一次性注射器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3.2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经“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2月27日8时30分至2025年3月1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 )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3月7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5年3月7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 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经理
电 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