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开标&鹿邑县人民医院保洁服务项目
一、采购条件
受鹿邑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就鹿邑县人民医院保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诚邀对本项目有意的投标人报名并参加投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CS-2025-2
2.项目名称:鹿邑县人民医院保洁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226万元/年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两年
6.采购范围:鹿邑县人民医院保洁服务项目(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8.服务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或2024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企业,应提供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缴纳的税收凭据、社会保险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提供近一年来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保证明,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如享有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标书中附加盖公章的网页查询扫描件,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2月27日至2025年03月05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现场购买,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人身份证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以上资料报名时验原件后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必须胶装成册)。
3.售价:500元/份,报名时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时间:2025年03月1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