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宁波大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传动轴超声波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大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传动轴超声波检测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大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服务地点:宁波大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大安路198号。
2.2 项目服务内容:传动轴PA-UT超声波的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具体详见招标需求及图纸。
2.3 项目服务期限:12个日历天内完成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最高投标限价:35万元整(含税)。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要求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报名时间:2025年2月25日起至 2025年3月4日16时00分
4.2 我公司招标文件及附件全部以电子文本形式发布给已报名的各投标单位。投标单位应将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含联系方式)、招标文件费用转账凭证等,以压缩包附件的形式发至邮箱;代理工作人员将在收到后,第一时间将招标文件及附件发布给各报名单位。
4.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4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5 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提交报名资料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8日09 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需从联系人处获取报名表
联系人:李工
电话:13681446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