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洲村为群众打造生活休闲场所绿化亮化改造提升项目
项目概况
三洲村为群众打造生活休闲场所绿化亮化改造提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 3月 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DJZZB2025003
项目名称:三洲村为群众打造生活休闲场所绿化亮化改造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人民币156361.46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3217.8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56361.46元
采购需求:
1. 标的名称:三洲村为群众打造生活休闲场所绿化亮化改造提升项目
2. 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内容:本工程为三洲村为群众打造生活休闲场所绿化亮化改造提升项目,实施内容包括园建部分及绿化部分。详见易云
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工程预算审核报告书内容以及招标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所涵盖的建设内容。
(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细内容请参阅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粤财采购[2019]1号)。
4.合同履行期限(施工工期):30个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已列入警示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 2月 24日至 2025年 3月 5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 3月 18日09时30分(9时00分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五、开启
截止时间:2025年 3月 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zbcg16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雨欣
电话:18515894839 13292191096
邮箱:zbcg1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