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招标!淮安市淮安区档案馆2025年淮安区档案馆档案数字化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2025年淮安区档案馆档案数字化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803-CZD-X2025-0010
项目名称:2025年淮安区档案馆档案数字化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淮安区档案馆拟对约100万页纸质档案进行整理、数字化加工,包含修复、整理、扫描、目录著录(校对)、装订、备份、全文挂接和OCR识别,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全部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1.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1)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供应商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上一年度2024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24日 至 2025年02月28日,每天上午8: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供应商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3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经理
电 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