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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安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驾驶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02-24 浏览次数:5

集安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驾驶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973号--250302     

项目名称:集安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驾驶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集安市人民检察院集安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驾驶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2025年驾驶服务项目,成交供应商应派驻驾驶员用于保障采购人日常用车需要,勤勉尽责做好驾驶人员的服务管理和安全、规章制度的教育工作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人力资源许可证;

3.2提供本年上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3.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3.5供应商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招标活动;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信息,有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3.6其他要求: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3.7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进入后续评审;

3.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21日至2025年02月28日17:00时,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07日 09:00(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3月07日 09:00(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zbcg16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雨欣

电话:18515894839   13292191096 

邮箱:zbcg1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