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丹东路泵站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全过程造价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丹东路泵站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已被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造价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招标编号:
2.2项目名称:丹东路泵站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全过程造价
2.3工程费用:约2700万元
2.4最高限价:折扣系数不高于0.63。
2.5招标需求: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成本测算、项目实施过程中工程量清单、审核工程量、工程付款资料初步审核、项目竣工结算审核、配合审计服务、施工阶段造价咨询服务及工程相关其他造价咨询服务。
2.6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2.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施工结算结束。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法人独立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并具有高级职称。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审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未出的或2024年成立的企业可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3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 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参与本项目投标事宜的人员需为本单位人员,提供2022年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该人员不得无故更换。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2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资料(清晰可辨的加盖单位公章的PDF格式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邮箱购买招标文件(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②项目负责人一级造价师注册证书和职称证;
③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授权委托人获取招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电子邮件发出后请告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检查资料的完整性,如未 电话确认的将视为放弃参与此次招标活动,对投标人资料有不完整性的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等(投 标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检查通过后方可缴纳招标文件款,招标代理机构将“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成功的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 “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 格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方可参与本项目,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3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需从联系人处获取报名表
联系人:李工
电话:13681446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