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关于!东莞市谢岗镇黎村绿化养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受东莞市谢岗镇黎村股份经济联合社(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就东莞市谢岗镇黎村绿化养护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ZSZX-QY-2025-02-001
项目名称:东莞市谢岗镇黎村绿化养护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187,049.24元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标的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服务期 |
东莞市谢岗镇黎村绿化养护项目 | 一项 | 详见“用户需求书”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招标文件要求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格式自拟)或投标文件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中标人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中标人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投标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投标函》)。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供应商已登记报名并领购本项目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2月2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线上或现场购买。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年3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