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招标)昆明市盘龙区茨坝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1.竞争性磋商条件
本项目昆明市盘龙区茨坝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已由昆明市盘龙区发展和改革委以《关于昆明市盘龙区茨坝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盘发改投资〔2024〕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拟申请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及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合计100%;采购人为昆明安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弱电智能化工程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 项目名称:昆明市盘龙区茨坝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
2.2 项目编号:SZZB-24E013-10
2.3 项目概况:建设用地约41.14亩,总建筑面积110979.1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2279.17㎡,地下建筑面积28700.00㎡;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包含场地平整、绿化、道路及地面硬化、大门、社区配套用房等。
2.4 建设地点:四至范围为东至蓝黑路、南至麦溪村、西至龙泉路、北至沣源路。
2.5 磋商范围:昆明市盘龙区茨坝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闭路监控系统、残卫报警系统、可视对讲系统、出入口管理系统、非机动车智能充电桩运用系统、电梯五方通话系统、机房工程、智能照明系统。具体内容以采购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说明:采购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磋商范围调整的权利,成交人需配合采购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成交价的理由。
2.6 磋商规模:人民币3910528.32元。
2.7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8 质量标准:符合《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50314-2015、《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等现行质量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和整体性能指标,产品符合国家相关环保、安全性能等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2.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0 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1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 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
3.3 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信誉要求:(1)供应商在过去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或因不良业绩被行业主管部门通报,并处于处罚期内;(2)供应商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3)供应商没有正在受到取消磋商资格的行政处罚;(4)供应商未有商业贿赂记录;(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的;(6)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上述查询结果网页截图;(7)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无行贿记录,查询对象包括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5 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仅需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或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成立时间至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仅需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7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
3.8 参加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9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通信与广电工程)或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机电工程)、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为供应商在职人员,并提供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提供缴费证明或社保网查询截图或者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3.10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为供应商在职人员,并提供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提供缴费证明或社保网查询截图或者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包括计算机、电子、通信、自动化、电气等专业职称。
3.11 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除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外,拟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至少配备专职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各1名,且具备岗位证书(资格证书),为供应商在职人员,并提供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提供缴费证明或社保网查询截图或者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说明:岗位证书取消的省份,请附相关政策文件。但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满足本磋商文件的要求。
3.12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否则,相关磋商均无效。
3.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次磋商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2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下列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成一个PDF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中须注明“企业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信息确认,确认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扫描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注:法定代表人直接获取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扫描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2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600.00元/份,售后不退。
4.3 采购人不提供邮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采用电子邮箱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5日09时30分,地点:昆明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注:报名前需从联系人处获取报名表
联系人:李工
电话:13681446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