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汕头分公司网络边界安全评估升级改造集成服务项目
本询比项目为2024年汕头分公司网络边界安全评估升级改造集成服务项目(询比代理机构编号:05-07-04D-2025-D-A02105),项目资
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2024年汕头分公司网络边界安全评估升级改造集成服务项目。
1.2 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预算金额
(元/不含增值税)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1 2024年汕头分公司网络边界安全评估升级改造集成服务项目 1,651,865.00 汕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日完
成
(1)质量标准要求:验收合格。
(2)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3)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
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
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总限价为人民币1,651,865.00元(不含增值税),供应商响应总报价或单价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
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
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
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1.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询比或者未划
分标包的同一项目询比。
2.1.4 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近3年(2022年02月0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系统集成服务类的
相关经验。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
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
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
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响应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参与响应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5 项目团队要求
(1)供应商须至少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项目
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4年09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
明须体现参保人为供应商)及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2)供应商拟派项目团队其他成员要求5人及以上(不含项目负责人),并提供项目团队所有人员的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
构出具的2024年09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供应商)。项目团队其他成员中至少须配备1名取
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提供作业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
备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每个作业现场至少配备1名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请提供相关的人员列表、合法有效的身份证等材料,同类项目经验年限须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中体现。
备注:如法人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供应商或供应商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
支机构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供应商或其法人。
2.1.6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2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
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2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2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
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2月01日起)在经营
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
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
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8)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2月21日00时00分至2025年02月24日24时00分。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8日09时00分。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zbcg16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雨欣
电话:18515894839 13292191096
邮箱:zbcg1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