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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河津市中医医院药品配送服务项目(磋商)谈判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5-02-06 浏览次数:13

招投标@河津市中医医院药品配送服务项目(磋商)谈判采购公告

受河津市中医医院的委托,对河津市中医医院药品配送服务项目 组织磋商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河津市中医医院药品配送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2025FW02011

1.3项目地点:河津市中医医院

1.4采购配送企业数量:5家

1.5服务周期:2年

1.6采购范围:药品的供应、运输及伴随服务等

2、供应商资格要求和条件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具有集中带量采购药品配送权(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2.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7配送的药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的法律规章;

2.8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2.10如是进口药品需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进口药品《口岸检验报告》:

2.11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未在“国家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1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以“中 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为准):

2.1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 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14有生产或销售假药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以本次招标前两年内国家、各省(直辖 市)及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行政处罚通知书”来确定生产假药责任。即使通 过采购代理机构的审核,一经查实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扣除投标保证金。

2.15若分公司投标须由总公司法人进行授权。

2.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购买磋商文件时间、

3.1时间:2025年2月5日至2025年2月10日,每日0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法 定节假日除外)。

3.2携带资料:

3.3.1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

3.3.2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3.3.3若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若为 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3.3.4“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查询结果;

3.3.5《药品经营许可证》:

以上资料需要提供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 排列胶装成册。

3.4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2月1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4.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提示========================================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021234884

联系人:徐经理

电  话:15600047262

邮 箱:zbgsbj@163.C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