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河津市中医医院药品配送服务项目(磋商)谈判采购公告
受河津市中医医院的委托,对河津市中医医院药品配送服务项目 组织磋商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河津市中医医院药品配送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2025FW02011
1.3项目地点:河津市中医医院
1.4采购配送企业数量:5家
1.5服务周期:2年
1.6采购范围:药品的供应、运输及伴随服务等
2、供应商资格要求和条件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具有集中带量采购药品配送权(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2.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7配送的药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的法律规章;
2.8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2.10如是进口药品需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进口药品《口岸检验报告》:
2.11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未在“国家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1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以“中 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为准):
2.1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 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14有生产或销售假药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以本次招标前两年内国家、各省(直辖 市)及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行政处罚通知书”来确定生产假药责任。即使通 过采购代理机构的审核,一经查实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扣除投标保证金。
2.15若分公司投标须由总公司法人进行授权。
2.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购买磋商文件时间、
3.1时间:2025年2月5日至2025年2月10日,每日0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法 定节假日除外)。
3.2携带资料:
3.3.1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
3.3.2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3.3.3若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若为 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3.3.4“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查询结果;
3.3.5《药品经营许可证》:
以上资料需要提供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 排列胶装成册。
3.4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2月1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4.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提示========================================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021234884
联系人:徐经理
电 话:15600047262
邮 箱:zbgsbj@163.C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