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城控集团2025年境外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ZQS-GKZB-2025-016)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鄂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鄂州市城控集团2025年境外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不超过5亿美元或等值货币,招标人为鄂州 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 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发行预算规模:不超过5亿美元或等值货币:最高控制价:承销费费 率≤0.5%/年(包括债券发行承销、律所、印刷、信托费用),包括国际评级( 如有)、国内评级(如有)等相关费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鄂州市城控集团2025年境外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鄂州市城控集团2025年境外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经营许可: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大陆地区或以外合法注册的金融机构;
2、资质要求:投标人持有香港证监会颁发的第1号金融牌照(第1号:证券交易)(投标时提供盖有企业公章的证书复印件;);
3、具有证券监管部门批准的境外债券承销资格;
4、信誉及诚信要求:投标人最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以公告期内查询结果为准)、近三年没有因债券承销业务不良记录或对债券存续期的管理、督导被金融监管部门处罚以致于不能正常开展债券承销业务的情形(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
5、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前5年内未被香港证券及期货 事务监察委员会(“SFC”)处罚,提供SFC官网相关截图;
6、其他要求:投标人承诺中标后负责组织会计师、律师、评级机构等所有中介 机构,形成债券发行团队,统筹协调所有中介机构的各项工作,负责债券的申 报及报批等相关工作;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A、若为联合体招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B、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主 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C、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进行招标
D、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主承销商,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招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1月20日08时30分到2025年01月2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08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08日09时30分
提示========================================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021234884
联系人:徐经理
电 话:15600047262
邮 箱:zbgsbj@163.C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