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永春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财务审计服务机构询比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永春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财务审计服务机构询比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获取询比文件,并于2025年1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JGJZ2025J-C01;
2.项目名称:长春永春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财务审计服务机构询比采购项目;
3.项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4.预算金额:5-20万元/年;
5.服务期限:5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服务情况,招标方在提前一个月告知中标方的前提下,可随时提前终止服务合同);
6.采购范围:本年度包含完成集团合并、1家母公司、1家全资子公司及1家参股公司单体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业绩考核专项报告,以及后续年度所有合并范围内集团合并、企业及参股企业单体财务审计计报告及企业业绩考核专项报告;
7.服务标准:满足国家级行业标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财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三年的,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3年以后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提供2024年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或完税凭证,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依法缴纳税收凭证或完税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证明;(提供2024年任意连续3个月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凭证或个人参保证明,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凭证或个人参保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7.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1)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在近三年(2022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三、询比文件获取
请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于下述时间、地点获取询比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月14日至2025年1月2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原件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zbcg166@126.com) ,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联系进行确认:
(1)营业执照(副本);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
(4)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招标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招标公告期内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注: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进行编排资料,相关报名资料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且复印件必须清晰,易于辨认。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准备报名资料或者材料不齐全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投标报名事宜。
2.招标文件在招标公司发售,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月2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月2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zbcg16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雨欣
电话:18515894839 13292191096
邮箱:zbcg1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