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过滤器基地项目清表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YDQ-2025-001
2、项目名称:洛阳过滤器基地项目清表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价:财政资金,预算控制单价:37.00元/m³。
注:预算控制单价为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高于(不含
等于)预算控制单价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等):
(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洛阳过滤器基地项目清表工程,建筑垃圾初步估
算为15000m³,供应商需按单价报价,据实结算。(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
(2)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1个标段,供应商应就该项目进行完整投标,否
则将不被接受。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4)安全生产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5)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6)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
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7)工期:15日历天。
6、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
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
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响应
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响应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复印
件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
经理。(须在响应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及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否则其
投标不被接受)
3.4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
【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
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
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
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本次采购为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1月13日至2025年01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
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01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
(zbcg16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雨欣
电话:18515894839 13292191096
邮箱:zbcg1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