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招标项目/施甸县仁和中心卫生院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BSDZ2025-001。
2.项目名称:施甸县仁和中心卫生院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843000.61元。
5.磋商控制价:843000.61元。
6.采购需求:本工程为施甸县仁和中心卫生院服务能力提升改造工程,改造内容包含全院耐磨地胶(墙胶)铺设及墙体刮瓷翻新、公卫楼、中医馆、导医台及吊顶改造、会议室及示教室改造、肠道门诊、危废间及无障碍卫生间改造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7.合同履行期限:60天。
8.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且一次性验收合格。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供应商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原件复印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2022年度或2023年度任意一年财务报表(如供应商为新成立的公司,只需提供公司成立起至今的财务报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财务报表,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原件复印件)
1.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原件复印件)
(1)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今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成立不满2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成立至今的纳税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2)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今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证明,成立不满2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成立至今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2022年01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磋商的各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磋商将被拒绝。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1月13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现场获取
3.售价(元):600元/份。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1月17日 9:00(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