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招标项目/大安市龙沼粮库有限责任公司罩棚仓外墙仓顶保温(东北地区钢结构罩棚仓改造)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大安市龙沼粮库有限责任公司罩棚仓外墙仓顶保温(东北地区钢结构罩棚仓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WGC-2025-0104
2、项目名称:大安市龙沼粮库有限责任公司罩棚仓外墙仓顶保温(东北地区钢结构罩棚仓改造)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719617.00元
5、最高限价:719617.00元
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7、采购需求:大安市龙沼粮库有限责任公司罩棚仓外墙仓顶保温(东北地区钢结构罩棚仓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采购文件)。
8、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25年1月22日,竣工日期:2025年2月21日共30日历天。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能够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的能力;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成立公司提供成立后财务报表及财务良好承诺书);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具备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为准;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3.6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登记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获取。
3.2获取所需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3 磋商文件工本费200元/套。
3.4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截止时间:2025年1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时间:2025年1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