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招标公告/天宸华庭项目工程检测委托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天宸华庭项目工程检测委托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DZS2024-013
三、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天宸华庭项目工程检测委托服务项目,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三章 项目说明、采购内容》。
2.预算金额:详见采购文件。
四、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人员培训能力;
2.供应商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3.供应商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政府主管机构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4.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8.开标时,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平台现场查询申请人信用记录,供应商应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01月07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3.方式:现场领取或邮购。采用邮购方式的潜在供应商请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潜在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领取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领取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领取采购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后审为准。
4.供应商授权代表在领取采购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以下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文件领取;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磋商文件购买手续。
5.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参加响应时提供,需附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参加响应时提供,需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附贴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2供应商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5.3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六、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5年01月10日09时30分前(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