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项目招标/禹城市城镇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禹城市城镇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新能源汽车充电站
二、采购项目编号:SDHZ-2024-099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本项目共分两个标包,兼投不兼中。
包号 | 项目分包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控制价 |
A包 | 变压器等设施设备 |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 2、供应商须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并作出承诺;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241262.76元 |
B包 | 120KW直流双枪快充桩 |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2、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承担本次采购服务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项目实施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能够提供可靠的质量保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 3、供应商须为充电桩专业制造商或经充电桩专业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000.00元/台 |
四、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27日08时30分至2025年01月0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A包:(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3)安全生产许可证;(4)资质证书;B包:(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报名截止后磋商文件统一发邮箱。
3.售价:300元/包(售后不退)
五、公告期限: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01月06日
六、递交响应文件时间:
1.时间:2025年01月08日09时00分至2025年01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磋商时间:2025年01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