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资讯大新庄镇七个村北大埝鱼池发包项目竞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SDS-2024-165
2.项目名称:大新庄镇七个村北大埝鱼池发包项目
3.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属于丰南区大新庄镇大新庄二村、李公道村、薄港村、薄
庄村、孙沙坨村、大赵庄村、南董庄村,发包人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将北大埝
鱼池对外发包。该地块范围及四至如下:大新庄二村:面积约74亩,李公道村
138.8亩,薄港村186.8亩,薄庄村105.2亩,孙沙坨村165.2亩,大赵庄村97亩,
南董庄村129亩;2.四至为:东至沙河西大堤,西至老王庄鱼池东坝,南至沟,北
至道。
遇国家征占土地,涉及上级补贴,地上补贴归承包主,土地补贴归村甲方。
3.1本项目约896亩(发包人不再负责丈量,若面积增减,承包金额不变),承包
期限为5年。
3.2竞标最低限价:5976000.00元,(其中标底单价1200元/年/亩,五年最低限
价 5376000.00元;履约保证金:600000.00元,其中包括李公道村合同履约
保证金100000元,薄港村履约合同保证金100000元,薄庄村履约合同保证金
100000元,孙沙坨村履约合同保证金100000元,大赵庄履约合同保证金100000
元,南董庄履约合同保证金100000元)。(低于此金额的按无效处理)。
4.项目土地现状:
(1)该地块尚未腾空,现由原承包人使用。发包人已通过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
,于2024年12月31日前必须将该地块池子里的鱼及地上附着物持续腾空正常对接
并全部交付给本项目中标人。若到2024年12月31日还未腾空,池子里的鱼由现中
标人与原承包人双方协商解决,未腾空鱼池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原承包人承担。
(2)现场的水、电等设施所有如到期后没按时清理完成,由甲方所有。
5.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5年全部承包费。
6.项目地点:唐山市丰南区大新庄镇内
7.投标有效期:30日历天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竞标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竞标)
;
2.竞标人必须独立竞标,发包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竞标;
3.竞标人必须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
4.竞标人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三、时间、地点
1.本公告期限及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7日至 2025年01月02日,每天上午8:30
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3.符合上述竞标人资格要求的竞标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进行现场报
名,不符合竞标人的资格要求的竞标者不得报名。
4.报名费:800元/人。(报名费不退)
四、本公告发布媒介为:采购与招标网、唐山市丰南区大新庄镇大新庄二村村民
委员会、唐山市丰南区大新庄镇李公道村村民委员会、唐山市丰南区大新庄镇薄
港村村民委员会、唐山市丰南区大新庄镇薄庄村村民委员会、唐山市丰南区大新
庄镇孙沙坨村村民委员会、唐山市丰南区大新庄镇大赵庄村村民委员会、唐山市
丰南区大新庄镇南董庄村村民委员会公示栏。
五、现场踏勘、答疑
竞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竞标人全权负责在踏勘现
场中所发生的人员意外和财产损失,发包人概不负责。竞标人不参加现场踏勘的
,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投标保证金:2000000.00元(大写:贰佰万元整)
七、履约保证金:600000.00元(大写:陆拾万元整)(其中包括李公道村履约保证金
:100000元,薄港村履约保证金:100000元,薄庄村履约保证金:100000元,
孙沙坨村履约保证金:100000元,大赵庄履约保证金:100000元,南董庄履约保
证金:100000元)
八、投标方法:竞标人将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在开标之前转入发包人指定账
户,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不同时满足的,按无效竞标处理):
1.必须为单笔转入,不累计计算。
2.必须从竞标人本人的银行卡或账户转出。
3.备注项必须注明 “大新庄镇七个村北大埝鱼池发包项目投标金额”字样。
提示:竞标人在竞标前务必咨询本人的开户银行,该行的转帐业务是否能同时满
足上述要求,如不能满足,请及时更换银行。发包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
。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0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九、评标及中标办法:
1.竞标人必须满足本项目对竞标人资格和竞标方法的要求,否则按无效竞标处理。
2.按照谈判程序和原则:在全部满足竞标实质性要求前提下,由合格竞标人在代理
机构规定的20分钟内(超出规定的时间未报价,视为竞标人放弃本次谈判)做出
下一轮报价,所有报价不得低于本人上一次报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若最高报
价有两名及以上成交候选人相等时,则该几名成交候选人进行再次报价,直至确
定出先后顺序为止(成交价格为最终最高报价)。)
本次竞争性谈判,谈判小组根据竞标人的响应情况及发包人的要求,可进行多轮
谈判,当上一轮谈判某竞标人未实质响应或未按时报价的,该竞标人将被认定为
放弃本次谈判资格,而不能参加下一轮谈判或报价。
3.如出现两名或多名竞标人的最高报价相同,则由这几名最高报价相同的竞标人进
行再次报价(不得低于上一次报价),
4.中标公示期:1个工作日(中标公示媒介同本公告发布媒介)。如无异议,3个
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5.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规定时间内不与发包人签订承包合同或提出
附加条件和不合理要求,发包人有权扣除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同时确定排
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过程(含投标前准备、投标、评标、中标、签订合
同等)所产生之一切费用。无论招标结果如何,发包人和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
负任何责任。
2.开标后各投标人与代理公司电话联系及时提供信息如电话,身份证,打款银行账
户信息,打款证明。
3.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30000.00元,中标当日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
4.评标结束后,对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开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退回到
转出的帐户)。
5.本公告内容的解释权归发包人和代理机构所有。
6.如有疑问,请联系本项目的联系人。如有澄清或更正,将以补充公告的形式通知
所有潜在投标人。
7.由于上级政策变动,发包人有权随时中止本项目,发包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
责任。
8.本公告后附《大新庄镇七个村北大埝鱼池发包项目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大新庄镇七个村北大埝鱼池发包项目合同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充分利用和合理开发资源,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村集体收入,根据有关
法律和政策规定及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村集体资源有偿使用方案。甲方将本
合同所确定的土地经营权竞价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合同:
一、坐落、面积、四至
土地所有权单位名称 唐山市丰南区大新庄镇大新庄二村村民委员会
唐山市丰南区大新庄镇李公道村村民委员会
唐山市丰南区大新庄镇薄港村村民委员会
唐山市丰南区大新庄镇薄庄村村民委员会
唐山市丰南区大新庄镇孙沙坨村村民委员会
唐山市丰南区大新庄镇大赵庄村村民委员会
唐山市丰南区大新庄镇南董庄村村民委员会
土地坐落名称 唐山市丰南区大新庄镇内
地块面积 大新庄二村 74亩 单价(元/亩/年)
李公道村 138.8亩
薄港村 186.8亩
薄庄村 105.2亩
孙沙坨村 165.2亩
大赵庄村 97亩
南董庄村 129亩
总面积 896亩
四
至
边
界 东 至 沙河西大堤
西 至 老王庄鱼池东坝
南 至 沟
北 至 道
二、土地的规划用途及开发治理要求
1、乙方承包该块土地用于 水产养殖 。
2、土地开发方式:不得在承包地块内进行水产养殖以外其他活动,不得有碍周边
环境及改变土地用途、性质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改地块,并追究
承包人相应责任,对地上设施乙方无条件拆除,否则乙方投入的设施无偿归甲方
所有。
三、承包期限
五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费用及支付方式
1、五年承包费(人民币): 元(大写: )
2、履约保证金600000.00元(其中包括李公道村履约保证金100000元,薄港村履
约保证金100000元,薄庄村履约保证金100000元,孙沙坨村履约保证金100000
元,大赵庄履约保证金100000元,南董庄履约保证金100000元)合同期满后无息
退还。
3、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5年全部承包费。
五 双方权利和义务及约定的其他事项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指导监督乙方依法经营承包项目。
(2)承包期内,乙方不得擅自在此地块四周栽植树木,若栽植树木,须经甲方同
意,如未经甲方同意,甲方有权自行处置。所涉及到的损失和责任全部由乙方负
责。
(3)在承包期内,不得转包,不得随意改变地容地貌。如有必要,必须经甲方同
意后方可实施,否则合同自行解除,一切后果乙方自负。
(4)在承包期内,乙方不得以各种形式取土、卖土。
(5)承包期内,如遇国家或集体占用土地,乙方不能干涉,甲方按中标的每亩平
均价退给所占相应承包费,农作物及池塘补偿费归乙方所有,其他补偿归甲方所
有。
(6)在承包期内,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受到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7)乙方自行在地块内部进行水电及其他设施施工,应于甲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
后方可施工,否则合同到期所有设施应清除完毕,逾期不清理的,全部收归甲方
所有,甲方不予补偿。
(8)承包期内,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重新划分及规划。如有需要甲方需在
该地块内架设水、电线路等所有设施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涉。否则将
视为违约。
(9)承包期满,乙方现投资及原有永久性设施(包括管道、线路、井、所有水利设
施等)应全部拆除,未按规定时间拆除将无条件完好交归甲方。甲方有权自行处
置。且甲方再行发包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妥善使用土地,不得将土地用于水产养殖以外的其他用途,如增加附属设施
(如:机井等设施设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报镇政府主
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妥善保管该块土地及原有的附着物、水电设施等,做好
正常的维护与保养,承包期结束时完好的交予甲方。
(2)乙方负责看护好本块土地,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
性损害。合同期限内,在土地范围内因乙方行为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承包期内可对土地按自身需要做各种合法用途但不得改变该地块的地
容地貌(如有违反,发包人可随时收回该土地,并追究承包人相应责任)
(4)合同期内,如遇政府征占地,乙方无条件执行,养殖物补偿归乙方所有,土
地补偿归甲方所有,地上物补偿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依据政策规定需退还
剩余期限承包费的甲方无息退还乙方征占对应面积承包费。
(5)因天灾及人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合同的解除
1、合同期限内,乙方若对承包的土地进行再流转,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且
流转期限不高于本租赁合同期限,第三方按此合同约定履行权利和义务。
2、合同到期后甲方无偿收回土地,乙方在规定日期内,须自行拆除地上建筑物,
如不拆除归甲方所有。
3、对乙方投入的一切设施设备不做任何补偿或赔偿。若乙方不移除增加的设施设
备,设施设备无偿归甲方所有,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予以赔偿。
4、经营期间,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在特殊情况下重新划分及规划,所占的地
亩数按平均价退还剩余年限承包费。如果甲方在此地块内安装高低压输电线路,
由甲方决定,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且不付给乙方占地费及任何补偿。
七、违约责任
1、因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一方给对方或者发包方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
3、在承包期内,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条款,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
承包费总额的20%的违约金,如乙方违约,甲方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并依照法
律、法规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八、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甲方代表人的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可由双
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向相关机构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
诉。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zbcg16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雨欣
电话:18515894839 13292191096
邮箱:zbcg1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