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林邑中学校园绿化养护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郴州市林邑中学的委托,对郴州市林邑中学校园绿化养护服务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郴州市林邑中学校园绿化养护服务
2、采购代理编号:HNZZ-CZ-2024037
3、采购项目预算:200000.00元/年,3年共6000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5、合同定价方式:þ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6、合同履行期限: 3年 。
7、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þ磋商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2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项) | 投标上限价(元/年) |
包一 | 郴州市林邑中学校园绿化养护服务 | 1 | 200000.00(3年共600000.00)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湖南”网站、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和“信用郴州”网站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可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þ专门面向:þ中小企业 þ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3、投标人特定条件: /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7日的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持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提交纸质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03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5年01月03 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