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县医共体总院药品周转库房项目询比公告 询比采购邀请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已由门源县发改局批准,采购人为门源回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资金来源为援建和自筹资金,拟对“门源县医共体总院药品周转库房项目(项目编号:青海和鑫询比(工程)2024-032)”进行询比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询比采购响应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门源县浩门镇锦绣大道30号南侧;
(2)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600㎡的二层药品周转库及购置办公用品等设备,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1.2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按合同约定执行)
3、响应人资格要求
2.1、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的施工能力;响应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提供建造师执业证、注册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2响应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须提供进青备案登记手续。
2.3、响应人应有良好的信誉,经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最 高 人 民 法 院官方 网 址(http://www.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http://shixin.court.gov.cn/)栏目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取消响应资格,须提供查询截图,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响应截止时间前 10 天内;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响应报名及询比响应文件的获取
4.1参加响应人,请于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4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前往青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进行报名,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4.2询比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份;
4.3获取询比采购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4.4询比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青海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响应。
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时间:2024年12月30日 14:30(北京时间)
注:响应文件须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为法定代表人递交的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为委托代理人递交的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未按要求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zbcg16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雨欣
电话:18515894839 13292191096
邮箱:zbcg1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