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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西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九都路王城大道人行道改造提升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19 浏览次数:115

洛阳市西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九都路王城大道人行道改造提升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ZD-2024-1203


2.项目名称:洛阳市西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九都路王城大道人行道改造提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91495.86元


5.项目概况:本工程为九都路王城大道人行道改造提升项目,位于洛阳市西工区,改造内容为:部分人行道、树坑石改造;部分盲道铺装更改;拆除现有绿化带、新建透水砖人行道及树池。本次采购共1个包,供应商应就该项目进行完整投标,否则将不被接受。(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工期:3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供应商身份证明材料;


(2)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项目(须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


(4)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磋商资格。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6日,每天09:00至12:00,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方式: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营业执照原件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现场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4.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01月0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zbcg16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雨欣

电话:18515894839   13292191096 

邮箱:zbcg1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