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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井市智新镇龙江村征收地段房屋拆除及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清运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17 浏览次数:32

龙井市智新镇龙江村征收地段房屋拆除及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清运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龙井市智新镇龙江村征收地段房屋拆除及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清运项目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0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QGL[2024]-253

2.项目名称:龙井市智新镇龙江村征收地段房屋拆除及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清运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0万元

5.采购需求:拆除被征收房屋及清运、回填被征收地段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至甲方指定位置。

6.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09月30日(结束日期以甲方根据实际情况最终通知为准)

7.工程区域范围:截至2024年末已征收区域。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等证明文件。

2.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通知》(吉财采购〔2022〕478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线上

3.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将本企业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有委托代理人)、企业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公司(邮件标题购买xx项目文件材料-供应商单位全称-联系电话)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取得联系确认并购买磋商文件。

3.1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若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将会在24小时内(自采购代理公司邮箱收到报名材料时间开始计算)告知供应商进行补充、修改,供应商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否则视为报名无效;对报名成功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会将“供应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邮箱,供应商须按要求填写后将扫描件(PDF格式并且内容清晰可辨)及电子版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4.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13点30分(北京时间)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开启时间:2024年12月3013点3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机:18618387645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