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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洲镇德溪路东灌渠桥东岸北侧农路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12 浏览次数:18

坦洲镇德溪路东灌渠桥东岸北侧农路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坦洲镇德溪路东灌渠桥东岸北侧农路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 12月24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ZS-2024-020

项目名称:坦洲镇德溪路东灌渠桥东岸北侧农路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92,860.16元

最高限价:1,523,574.14元(本项目按照预算金额下浮10%作为最高限价,即最高限价1,692,860.16×(1-10%)=1,523,574.14元),其中税前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95,339.29。报价低于或等于报价上限的为有效报价,且税前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的报价不得低于95,339.29元,否则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 

标的名称:坦洲镇德溪路东灌渠桥东岸北侧农路工程

2. 

3. 

标的数量:1项

4. 

5. 

项目内容及需求:坦洲镇德溪路东灌渠桥东岸北侧农路工程(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供应商必须对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项目内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6. 

7. 

工期: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

8.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9. 

1. 

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2.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复印件。)

2.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2023年以来任一年度或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财务状况证明文件复印件。】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4. 

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6. 

7.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时间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8. 

9.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10. 

11.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 

1.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2. 

3.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 (或以上) 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如安全生产许可证为电子证书,提供含有行政审批部门专用章电子签章及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文件。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的,如能提供相关部门顺延证书有效期的文件,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则视为仍然有效。)

4. 

5.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②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显示“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共0条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③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④如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8. 

9.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10. 

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2. 

13. 

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购买磋商文件。

14. 

三、获取采购文件

15. 

(一)时间:2024年12月 13 日至2024年12月19 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16. 

(二)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采用邮寄购买磋商文件的,请将购买磋商文件的资料扫描件发至采购代理机构的电子邮箱,经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办理相关登记后,再向采购代理机构邮寄纸质资料。邮寄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须在电子邮件中注明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同时应充分考虑邮寄、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的风险。时效性以供应商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17. 

(三)购买磋商文件的资料: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相关证明)及购买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8. 

()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竞争性磋商邀请函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19. 

售价(元):500

20. 

四、响应文件提交

21. 

磋商时间:2024年12 月24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2.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 24 日  15  时00分(北京时间)(注:2024年12 月24 日 14  时30分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五、开启时间:2024年12 月 24 日 15 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机:18618387645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