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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舟山港六横港区佛渡作业区陆域先行项目配套码头工程设计招标

发布日期:2024-12-11 浏览次数:21

宁波舟山港六横港区佛渡作业区陆域先行项目配套码头工程设计招标


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舟山港六横港区佛渡作业区陆域先行项目配套码头工


程(下称本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舟山交投资源开发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自筹。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本工程新建1万吨级石料出运码头1座,前沿布置2个1


万吨级散货泊位,设计石料吞吐量约900万吨/年,设计通过能力968


万吨/年,配套建设相应的装卸工艺、给排水、消防、供电、环保等


设施。本项目投资估算约17000万元。

2.2 本项目设计招标设一个合同段,招标范围包括开展本项目工程初


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技术设计(如需要)、概预算文件编制、施工


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项目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编制、后续服务等全


部工作。

2.3 设计周期初步计划安排

(1)合同签订后2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

(2)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1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

(3)在收到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设计人


应在10天内对各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初步设计文件最终稿


、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稿、施工招标所需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相应


施工技术规范专用条款等资料;

(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


12个月,缺陷责任期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水运行业设计乙级及


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业绩、履约


信誉等方面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


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


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投标人及其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7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12 月 11  日~2024年 11 


 月 17  日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


标人视需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  14  时 30  分。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投标人代表(携带法人代表身份证或其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出


席。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不予唱标)。若有弄虚作假等行为,该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其投标


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不予退还,同时依法作出其他处理。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 投标人应按规定提交人民币  5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具体内容详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项投标保证金。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


(zbcg16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雨欣

电话:18515894839   13292191096 

邮箱:zbcg1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