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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永春生物医药城项目主题形象片及规划片制作服务

发布日期:2024-12-11 浏览次数:38

2024年——永春生物医药城项目主题形象片及规划片制作服务 

吉林省 2024-12-11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永春生物医药城项目主题形象片及规划片制作服务项目已满足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春永春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筹。现对永春生物医药城项目主题形象片及规划片制作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永春生物医药城项目主题形象片及规划片制作服务;

2.2项目编号:JGJZ2024J-C13;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服务内容:永春生物医药城项目主题形象片及规划片视频的拍摄、制作及剪辑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介绍项目背景、项目价值点、设计理念、建设特点、功能定位、经济目标等。主题形象片视频时长不少于5分钟,分辨率4k,规划片不少于5分钟,分辨率8K。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

2.6服务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7质量标准:优质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3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提供2024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或完税凭证,成立不足一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依法缴纳税收凭证或完税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证明;(提供2024年任意1个月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凭证或个人参保证明,成立不足一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凭证或个人参保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近三年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中。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com)备注好联系人及电话,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联系进行确认: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及(2024年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

(3)提供公告期内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网页截图;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网页截图;近三年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中的网页截图;

4.2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并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核查投标单位提供的网页截图是否真实,若资料不全则在24小时内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成功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资料及“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代理机构;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出不退(被采购人拒绝投标的除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09时00分整(即开标时间),地点:吉林省(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备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 永 旺 135 2135 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