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及西延线、3号线及东延线、4号线及南延线、8号线财产一切险及公众责任险项目 (2025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长春市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及西延线、3号线及东延线、4号线及南延线、8号线财产一切险及公众责任险项目(2025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doc下载附件
长春市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及西延线、3号线及东延线、4号线及南延线、8号线财产一切险及公众责任险项目(2025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长春市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及西延线、3号线及东延线、4号线及南延线、8号线财产一切险及公众责任险项目(2025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开展本项目公开招标工作。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及西延线、3号线及东延线、4号线及南延线、8号线财产一切险及公众责任险项目(2025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2.2服务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3招标范围:财产一切险、公众责任险。
2.4保险期限:自2025年1月1日0:00时起至2026年12月31日24:00时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总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在项目所在地开展财产保险业务,可以独立开具增值税票,分支机构投标需获得总公司唯一授权(需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原件)。
3.2投标人必须持有保险监管部门颁发的保险许可证、执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对其授权的总公司须具有保险监管部门颁发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3.4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自2022年1月1日起至今)类似项目的保险服务业绩至少1项。
注:(1)类似项目指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期保险项目(财产一切险或公众责任险);(2)保险服务业绩指承保业绩和理赔业绩,承保业绩指保险起期在近三年的业绩,理赔业绩指赔款转账时间在近三年且已结案的业绩。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0日-2024年12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人到达前1小时请与保险经纪人电话联系;
4.2投标人携带资料:
(1)投标人的保险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原件(详见法人单位授权书格式),总公司法人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加盖总公司公章;
(3)投标人近三年类似项目的保险服务业绩至少1项,保单或保险协议主要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赔付协议和赔款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能亲自到场,则其代表需持“领取招标文件授权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5)领取招标文件人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招标文件每册售价为人民币2000元,以现金形式交付。
提示========================================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021234884
联系人:徐经理
电 话:15600047262
邮 箱:zbgsbj@163.C0M